我是有意绕到上风口来的,这样风就能把我身上的气味吹送到豺的鼻子里去。在人类社会,两个阔别多年的朋友遐迩相遇,甲认出了乙,而乙一时想不起甲是谁了,甲就会用埋怨的口吻提醒乙:哎哟,你老兄真是贵人多忘事啊,我是某某某呀,你不记得了吗!这样自报家门,唤醒了乙沉睡的记忆,乙恍然大悟连连抱拳作揖说对不起,两人遂到小酒馆里喝一壶共叙友情。这些金背豺自然听不懂我的话,对人类使用的语言符号更是一窍不通,不晓得我姓甚名谁,但它们仍有一套分辨熟悉者与陌生者的识别系统,那就是气味。豺的嗅觉比人类灵敏数十倍,而且具有非常牢靠的气味记忆,习惯用气味来认知世界。我让风把我的气味吹送过去,其实就是在自报家门,提醒它们,我是它们所熟悉的朋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