家庭教育
古代埃及在学校诞生以前,儿童的教育都由家庭负责。母亲教养4岁以前的子女,父亲教育4岁以后的男儿。那时生活简陋,生产技术比较简单,教育和生活、生产结成一体。生产和文化发展以后,他们便在家中以父子传承的方式,教授专业知识和技能。古代埃及的僧侣、文士、建筑师、木乃伊师等,就靠这种办法来培养后代,从而使许多专业成为累代世袭的行业。这些家庭也教子学习书写和计算,但不占重要地位。直到学校产生以后,家庭仍担负着教育子女的沉重任务。
宫廷学校
根据文献记载,埃及在古王国末期已有宫廷学校,它是法老教育皇子、皇孙和贵族子弟的场所。这些贵族青年除在宫廷学习书写和计算,还到政府部门见习,接受实际业务锻炼,然后分别充任官吏。中王国时期,政务日益繁重,需要大批的官吏,宫廷学校难以满足要求,便由政府部门开设职官学校进行培养。据文献记载,司马机关曾设置训练司马官员的学校,司档机关曾设立培养司档官员的学校,司库机关曾设有训练理财官员的学校。这些学校都是以吏为师和以法为教,招收贵族和官员子弟,并兼负文化训练和业务训练等双重任务。
僧侣文士
古代埃及教育的主要承担者是僧侣和文士,教育的目的也是培养僧侣和文士。当时的僧侣、祭司具有较高的文化修养,掌握天文学、水利学、工程学、医学等专门知识,其权威仅次于法老,职位是世袭的。古埃及寺庙具有鲜明的世俗性,它们既是宗教活动的场所,也是替法老办理天文、水利、建筑等专业事务的机构。在中王国时期,为培训宗教的和专业的人员,寺庙设立很多学校。建于赫利奥波利斯城的日神大寺和建于庇比斯城的加那克大寺,都是高级僧侣集中而图书丰富的学府。这些学校除传习一般知识外,还传授天文学、数学、建筑学、医学等较为高深的科学技术。不但有志于学的埃及青年争相前来就学,就连犹太的摩西和希腊的哲学家泰勒斯、柏拉图都曾到此游学。政府办的职官学校着重造就执行公务的官吏,寺庙学校则着重造就专业人才,两者侧重点不同。
文士学校
古代埃及设置最多的是文士学校。文士精通文字、善书能写,任官治事,所以文士通常也称书吏,并受到尊重。因为文士不是世袭的,而充任职官的文士乃是地位高和待遇优的人员,所以众多奴隶主子弟和一般有志之士都企图“学为文士”。为了满足这种要求,许多文士便设校招生。这种私人开设的文士学校教授书写、计算和有关律令的知识。水平高的学校还传授数学、天文学、医学。由于学校的水平不同,学生修业年限也参差不齐。富贵子弟入水平高而修业年限长的学校,家庭情况较差者入水平较低而修业年限短的学校。众多青年通过进文士学校而充当官吏,甚至少数妇女也到文士学校学习。文士学校起着缓和阶级矛盾的作用。“以僧为师”和“以吏(书吏)为师”遂成为古代埃及教育的特征。
阶级特征
古代埃及学校教育的阶级性十分明显。各种类型的学校都是奴隶主子弟受教育的场所,农民子弟极难涉足,奴隶子弟更被剥夺了就学权利。